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照工作的通告》及《关于继续延期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的通告》精神,天津市将于2024年5月9日起开始实施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行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换购宣传工作的持续开展,在引导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提高安全意识、宣传普及路面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的同时,更为广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带来实惠与便利。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经研究决定,将于第二十二届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电动车展览会召开期间,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同期举办天津市“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惠民换购宣传活动。

请参加此次换购宣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尽快与协会联系。

联系人:李克胜 13302070411

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电动自行车惠民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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