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6月30日起,召回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31日生产的解放CA5020XXYBEV31、CA5040XXYBEV31型两款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共计319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动力电池供应商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制造过程中的以下原因导致电池包内单体一致性差问题:1、分容工序中电芯周围环境温度直接影响了容量测试的准确性;2、电芯与电芯的摆布密度过大;3、温控系统能力不足等。造成车辆运行、充电、停放过程中,动力电池因电池单体一致性差导致热失控,从而引起动力电池自燃,存在安全隐患。
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采取以下召回措施:1、将电池包拆箱后,记录所有单体电池的单体电压数据,将所有压差在300mv以上的电池更换;2、将电池包拆箱后,检查所有单体电池的外观,将所有外观有问题(生锈、漏液等)的电池更换;3、对压差在300mv以内的电池进行均衡维护,对于均衡维护后一致性达不到要求的电池进行更换;4、对于完成电池均衡维护的电池包进行充放电检测及进行气密性检测,达到出厂检验标准的方可出厂;5、优化BMS(电池管理系统)控制策略,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100-3527(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咨询。
生产者名称 | 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 | ||||
召回实施时间 | 2020-06-30至2020-12-30 | ||||
召回车辆总数量 | 3196辆 | ||||
车型系列 | 车型名称 | 年款 | 召回数量 | 生产日期范围 | VIN范围 |
纯电动运输车 | 厢式运输车 | 2017 | 3196 | 起:2017-08-14 止:2018-08-31 | 起:LZ90GWDVXH2001239 止:LY90DW6V4J2LDK208 |
缺陷描述 | 电池包内单体一致性差。 造成电池包单体一致性差的原因:①分容工序,电芯周围环境温度直接影响了容量测试的准确性;②电芯与电芯的摆布密度过大;③温控系统能力不足。 | ||||
可能造成的后果 | 车辆运行、充电、停放过程中,动力电池因电池单体一致性差导致热失控,从而引起动力电池自燃,存在安全隐患。 | ||||
召回维修措施 | ①将电池包拆箱后,记录所有单体电池的单体电压数据,将所有压差在300mv以上的电池挑选出来; ②将电池包拆箱后,检查所有单体电池的外观,将所有外观有问题(生锈、漏液等)的电池挑选出来; ③对压差在300mv以内的电池进行均衡维护,将电池单体电压补电到一致,进行静置,对静置后压差较大的单体进行更换;将压差300mv以上的、外观有问题的电池进行更换; ④对于均衡维护后一致性还是不佳的电池整包更换电池; ⑤对于完成电池均衡维护的电池包进行充放电检测及进行气密性检测,达到出厂检验标准的方可出厂; ⑥优化BMS控制策略,优化如下:BMS充电单体上限由4.14V调整为4.11V,放电下限由2.8V调整为3.0V;动态、静态1级、2级、3级压差报警改为0.3V、0.4V、0.5V。 上述召回措施有效性由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负责。 | ||||
应急处置方法 | 当车辆出现三级报警司机立即停车检查,查看电池状态, 将车辆电源退电至 off 档,断开低压蓄电池电源 。 | ||||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 上述车型公告已撤销,我公司从事故调查开始至今未再生产、销售。 | ||||
投诉索赔情况 | 缺陷报告案例或投诉数量:10辆;保修或索赔案件: 2起案例 | ||||
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 无。 | ||||
车主通知方式 | 通知车主时间:2020-06-20至2020-06-30;通知车主方式:挂号信、电话、邮件,服务热线(座机拨打):4001003527;服务热线(手机拨打):16619957737。 | ||||
其他信息 | 用户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