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60611辆。

一、召回生产日期从2020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的部分iX3电动汽车,共计37197台;

二、召回生产日期从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12月28日的部分国产i3电动汽车,共计18500台;

三、召回生产日期从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0月24日的部分i4电动汽车,共计1985台;

四、召回生产日期从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10月19日的部分iX电动汽车,共计2929台。

宝马电动汽车召回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因高压蓄电池控制单元(SME)微控制器电压监控阈值设定不合理,软件可能误判,导致车辆充电意外中断或高压系统关闭,极端情况下会造成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软件编程,以消除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互联驾驶消息等形式,通知相关用户。用户可拨打宝马售后服务热线:400-800-6666(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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