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召回i3电动汽车

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为2019年2月7日至2019年8月29日的部分进口宝马旧款i3电动汽车,共计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动力电池因电芯生产制造过程异常,可能会造成动力电池过度自放电。极端情况下,会导致动力电池模组过热,不能排除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存在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免费更换存在缺陷的电池模组,以消除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或互联驾驶消息等形式,通知相关用户。用户可拨打宝马售后服务热线:400-800-6666(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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